2004年12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句普通话 小偷露马脚
唐伟利

  湖北武穴人周某只有17岁,却因为盗窃,一年内已两次被判刑。而这次犯案,他怎么也没想到,盗窃得手后,却栽在自己的一句普通话上。
  9月24日上午,周某与他人结伙来到萧山党湾镇蒋某家中,窃得户名为朱某某的定期存单9份(均未设密码)及朱某某的身份证、蒋某的户口簿。之后,周某拿着其中一张面额为10000元的存单及朱某某的身份证、蒋某的户口簿来到当地信用社,并成功取出本息10039.20元。也许周某觉得一下子携带这么多的现金不便,就向柜台里的工作人员要一个装钱的纸袋,而就是周某要纸袋的这句话,引起了信用社工作人员的怀疑:“一个外地人怎么会有本地人的身份证?”于是,工作人员当场要求周核对证件。这时,心虚的周某拔腿就跑,可是没跑多远就被周围的群众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。
  12月14日,杭州市萧山区法院经过审理,依法作出判决:周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(唐伟利)